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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两年后,原宁陵农村信用社主任

2021-1-12 15:33:19 485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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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哥董事 发表于 2021-1-12 15:33:19 |阅读模式

蜀哥董事 楼主

2021-1-12 15:33:19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宁陵县农村信用社协会原主任王默堂犯“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的判决。
根据判决,宁陵县农村信用社的三名员工与王默堂一起被判刑,他们分别是人民银行和黄冈两个分行的前主任和一名司机,涉嫌非法放贷和骗取贷款。
法院认定,2012年9月,被告王茂堂担任宁陵县农村信用社协会(以下简称宁陵信用社协会)主任时,为了给自己和儿子取得贷款,当时担任宁陵黄冈信用社主任的被告陆某某以司机王某某的名义办理了贷款手续。陆某红伪造挖掘机购买合同,经陆某红审核,王某红批准,非法批准王某红贷款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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